8月31日,工信部就《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,其中第十六条规定,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,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,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。用户未明确同意的,视为拒绝。用户同意后又明确表示拒绝接收的,应当停止。
了解到,这次新上线的规定要求:在用户不允许的前提下,禁止任何公司或组织给用户发送营销短信电话推广,短信服务商发送商业短信,必须有用户同意凭证,最低保留5个月。
并且值得注意的是,这一次不光是营销短信和电销中招。根据新规,像银行理财短信,网店顾客回召,招聘面试通知,房产建材信息,也都被禁止发送,说白了,很多所谓正规行业商业短信和电销基本上也都是私发的,根本搞不到用户同意凭证和允许,这一次营销短信和电销服务行业怕是要迎来一次大洗牌!
最后,因为新规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,所以还没落地,说不好什么时间开始整治,但是新一轮清洗是早晚的事,部分短信营销和电销行业的老铁们业务怕是要走到头了!